2006年2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邻里小纠纷 雇凶砍伤人
郑央

  只因在道路通行上有纠纷,乐清市南塘镇的老板王某便雇人教训邻居温某。近日,王某和杨某、张某被乐清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。
  王某和邻居温某因车辆通行问题多次发生纠纷。为教训温某,王某就指使杨某雇人行凶。去年10月间,杨某从王某处拿到现金7000元,并带老乡张某指认了温某。张某趁晚间持菜刀将温某砍伤。